第二種非直系親屬,需要簽寄宿證明,已在家庭小區落戶。
壹般情況下只能在直系親屬的財產中解決。
所謂直系親屬,是指父母、祖父母、配偶、子女、孫子女。
其他親屬是指姐妹、姑姑、叔叔等。各省政策不同。如果有的省份屬於高級人才,可以投靠親戚房產,這需要親戚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