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了繼續保持租賃關系的需要續簽。雙方可以重新簽訂書面的租房合同,明確新的權利義務;仍按原合同履行或改動的權利義務條款較少、雙方不願意重新簽訂書面合同的應當簡單的簽訂補充協議,附在原合同後。
1、雙方可以重新簽訂書面的租房合同,明確新的權利義務;
2、仍按原合同履行或改動的權利義務條款較少、雙方不願意重新簽訂書面合同的應當簡單的簽訂補充協議,附在原合同後。
租房合同成立的條件如下:
1、租房合同的主體要適格,租房人和承租人需要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租房的意思表示要真實有效;
3、租房的合同不能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
4、書面合同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成立。
合同無效的情形如下:
1、該條款內容違反可以導致合同無效的法律強制性規定;
2、違背公序良俗;
3、合同當事人無民事行為能力;
4、意思表示不真實;
5、惡意串通,利用合同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合同有效性的構成要件如下: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的事行為能力以及締約能力,才能成為合格的合同主體;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綜上所述,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續租要不要簽訂合同,由雙方***同協商確定。如果不重新簽訂合同的,原租賃合同續約生效,變為不定期租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壹十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