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 - 申請包頭廉租房的工作流程有哪些?

申請包頭廉租房的工作流程有哪些?

二、初審 街道辦事處負責廉租住房申請家庭的初審工作,對申請家庭的人員狀況、生活收入、住房情況等進行審核,初審時限為10個工作日。對初審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填寫《包頭市廉租住房登記表》,並在“初審意見”欄內加蓋公章,主要負責人簽字;對初審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作出書面通知,寫明未通過初審的原因,並將其相關材料退還申請人。三、復核 各旗、縣、區的廉租住房管理科負責本轄區內廉租住房申請家庭的復核工作。街道辦事處將《包頭市廉租住房登記表》和相關材料報至所屬轄區的廉租住房管理科,由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進壹步核查,復核時限為15個工作日。對符合條件的家庭,在其戶口所在地範圍進行為期10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各旗、縣、區的廉租住房管理科填寫《包頭廉租住房匯總表》,加蓋公章並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對公示有異議的,由各旗、縣、區的廉租住房管理科會同所屬街道辦事處進行調查核實,時限為10個工作日。對不符合條件的家庭,註明原因,將其相關證明材料退回所屬街道辦事處。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申請家庭,可向市房管局廉租住房管理科進行申訴,市房管局廉租住房管理科處理申訴時限為5個工作日。四、抽查 各旗、縣、區的廉租住房管理科將申請家庭的相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報市房管局廉租住房管理科備案。市房管局廉租住房管理科進行抽查。五、搖租市房管局廉租住房管理科在廉租住房申請家庭確定後,通過搖租形式產生本年度的廉租住房家庭。六、登報公示市房管局廉租住房管理科將通過搖租產生的廉租家庭名單在《包頭日報》上進行公示,公示期十五天。對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認定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對公示有異議且異議理由成立的取消其廉租資格。各旗、縣、區的廉租住房管理科負責受理本轄區的公示異議。七、 確定租金補貼方式各旗、縣、區的廉租住房管理科會同市房管局廉租住房管理科根據廉租家庭的實際情況確定租金補貼方式:1、租金補貼;2、租金減免。八、 簽訂合同及發放補貼各旗、縣、區的廉租住房管理科與廉租家庭簽訂相應的合同,對於已租住公房的,廉租科向產權單位發《廉租住房租金補貼通知書Ⅰ》,定期將補貼金額劃入產權單位帳戶;對於租賃私房的,廉租科向出租人發《廉租住房租金補貼通知書Ⅱ》,由出租人持本人身份證,及《包頭市廉租住房租金手冊》到指定領款地點領取補貼租金。 同時各旗、縣、區的廉租住房管理科將簽訂的廉租家庭租金補貼(或減免)合同報市房管局廉租住房管理科存檔備案。九、年度檢查各旗、縣、區的廉租住房管理科以書面形式將廉租家庭情況通知租賃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並附《包頭市廉租住房登記表》,由街道辦事處負責通知所轄各居委會對廉租家庭實行動態管理。各居委會可定期檢查廉租家庭的實際收入情況、住房使用情況、定期向所屬街道辦事處及各旗、縣、區的廉租住房管理科匯報。各旗、縣、區廉租住房管理科每年將會同市房管局廉租住房管理科進行年度檢查,入戶抽查,對家庭收入已超過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家庭或私自將廉租房轉租、調換或改變用途的家庭,取消其廉租資格。 註:凡註明為互聯網來源的信息,部分為轉載自其他媒體或互聯網上壹些問答及論壇,轉載目的在於更好服務讀者、傳遞信息之需,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本網亦不對其真實性負責,持異議者應與原出處單位主張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