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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黃埔區新引進入戶人才住房補貼申報攻略

  ?更新時間:2022-03-04

  ?補貼標準

 (壹)新引進入戶人才住房補貼標準為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5萬元、碩士研究生3萬元、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2萬元。

 (二)新引進入戶人才住房補貼分兩次發放,每次發放住房補貼額度的50%。其中,首次申請應在人才引進批復文件簽發或高校畢業生接收系統入戶卡打印時間滿1年後,且引進企業為申請人連續繳納社保滿1年時提出。第二次申請應在首次申請獲批1年後提出。

 (三)兩次申請均應在人才引進批復文件簽發之日起或高校畢業生接收系統入戶卡打印時間起3年內提出,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申報時間

 受理時間:常年受理(節假日除外) 。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適用範圍

 指穗開管辦〔2017〕23號文頒布後,入戶黃埔區且屬於首次入戶廣州,並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企業工作滿1年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

  ?申報條件

 單位和申請人均應符合對應條件:

  (壹)單位條件

 工商註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在黃埔區範圍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且經營範圍中不含人力資源外包、勞務派遣服務等人力資源服務內容的企業。

  (二)學歷學位條件

 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或經教育部認證的國(境)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或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學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已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畢業生,在暫緩就業有效期內辦理畢業生接收的,視同應屆畢業生)。

  (三)社保繳納條件

 申請人入戶黃埔區後,在黃埔區企業連續繳納社保滿1年,且申請住房補貼時社會保險關系仍在該企業,社會保險無補繳、代繳情況。

  (四)年齡條件

 申請人應符合以下年齡條件: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未滿50周歲,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未滿45周歲,博士研究生未滿45周歲,碩士研究生未滿40周歲。年齡計算截至時間為申請時上壹年度的12月31日。

  (五)黃埔區住所條件

 申請人應在黃埔區範圍內有合法住所(註冊地在生物島的企業,或註冊地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轄區且辦公地在生物島的企業除外)。租房的,提供在黃埔區範圍內合法承租的房屋租賃合同;自有產權的,提供在黃埔區範圍內的合法產權證明或購房合同;單位整體承租黃埔區住房後分配給員工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及單位證明;單位向員工提供黃埔區自有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證明;其他情形的,提供相應證明。

  (六)入戶黃埔區條件

 申請人系2017年5月17日以後(含當日)入戶黃埔區且屬於首次入戶廣州。

 特殊情況說明:非廣州生源的本市高校應屆大學畢業生,畢業前戶口在學校集體戶,畢業後到黃埔區企業工作並將戶口從學校集體戶遷到黃埔區,視為“引進落戶黃埔區且屬於首次入戶廣州”,達到申請條件,可申領補貼;如屬於廣州生源應屆大學畢業生,則不符合申請條件。

  (七)申請人未享受人才公寓租住優惠。

  ?申報材料

  (壹)材料清單

 1、《新引進入戶人才住房補貼申請表》;註冊地在生物島的企業,或註冊地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轄區且辦公地在生物島的企業員工住所不在黃埔區內的,提供單位證明( 點擊下載 )。表格須電腦填寫,雙面打印,手寫簽名,有工作單位意見(單位須明確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日期、聯系電話等要素齊全(原件壹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2、戶口本 (首頁和本人頁復印在壹張紙上)(復印件壹式兩份,註明與原件相符,本人簽名,需現場驗證原件)。

 3、首次入戶廣州說明。戶口本可證明的,無需提供此項資料;戶口本不能證明的,須提供申請人入戶說明,闡明何時從何地何種方式遷入黃埔區落戶,入戶方式可提供人才引進批復文件簽發或高校畢業生接收系統入戶卡打印時間截圖(原件壹份,需本人簽名)。

 4、學歷、學位證書。海外學位需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壹份,註明與原件相符,本人簽名,需現場驗證原件)。

 5、專業技術資格材料。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復印件,須由檔案保管部門核驗後加蓋公章(復印件壹份,註明與原件相符,本人簽名,須現場驗證原件)。

 6、參加社會保險證明個人繳費歷史明細表原件,須在引進單位連續繳納社保滿1年,打印到申請當月或上月,無補繳、代繳情況(壹式兩份,加蓋業務部門公章)。

 7、黃埔區範圍內有合法住所證明。

 (1)租房的,提供在黃埔區範圍內合法承租的房屋租賃合同;

 (2)自有產權的,提供在黃埔區範圍內的合法產權證明或購房合同;

 (3)單位整體承租黃埔區住房後分配給員工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及單位證明;單位向員工提供黃埔區自有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證明( 點擊下載 );

 (4)註冊地在生物島的企業,或註冊地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轄區且辦公地在生物島的企業員工住所不在黃埔區內的,提供單位證明( 點擊下載 );

 (5)其他情形的,提供相應證明。(復印件壹份,註明與原件相符,本人簽名,需現場驗證原件)

 8、廣州市社會保障(市民)卡金融賬號或有效銀行賬號(市民卡或銀行卡需正反面復印)(復印件壹式兩份,註明與原件相符,本人簽名,需現場驗證原件)。

  (二)材料提交及其他要求

 1、申請人和所在企業訪問 / 登錄黃埔人才指數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人才指數綜合服務平臺”)註冊、填報申請,上傳材料提交初審。

 2、申請人在人才指數綜合服務平臺所申請補貼系統初審通過後,由申請人登錄人才指數綜合服務平臺下載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中的《新引進入戶人才住房補貼申請表》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

 3、按申報材料清單向受理窗口提交紙質申報材料,材料需編寫頁碼和目錄,以A4紙型制作。系統下載打印並簽名蓋章的《新引進入戶人才住房補貼申請表》放在首頁,其余2-8項材料裝訂成冊,壹式壹份。

  ?申報流程

  (壹)系統申報賬號開通

 申請人和申請人所在企業分別在人才指數綜合服務平臺( )註冊個人和企業賬號,企業賬號註冊需經過審核。

  註:賬號註冊填寫信息請確保準確,壹旦填寫將不得修改,直接納入申報信息。

  (二)補貼申請

 申請人登錄人才指數綜合服務平臺( )按指引填報補貼申請、上傳申報材料並提交所在企業審核,企業代表使用企業賬號登錄人才指數綜合服務平臺並對本企業所有申請人補貼進行審核,企業審核通過後,提交初審。

  (三)初審

 企業在人才指數綜合服務平臺提交的補貼申請,由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在系統直接顯示初審結果。系統顯示“初審通過”的,提交紙質材料;系統顯示“初審不通過”並註明不通過原因的,企業根據審核不通過原因通知申請人修改。

  (四)紙質材料受理

 企業在系統顯示“初審通過”後的3個工作日內將紙質資料提交至人才工作壹站式工作人員受理窗口(黃埔區香雪大道81號廣州國際人才城3樓305)。窗口經辦人員對材料進行核查,材料齊全正式予以收件,材料不齊予以退回補充。

  (五)審核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完成信息核實和資格審核工作。

  (六)名單公示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人才指數綜合服務平臺( )公示5天。

  (七)撥付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區國庫集中支付中心按照審定名單辦理資金撥付手續完成補貼兌現。

  ?受理地址及咨詢電話

 ?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黃埔人才指數綜合服務平臺

 網址:

 ?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人才工作“壹站式”服務平臺業務受理大廳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新陽東路欣蘭大街2號中國廣州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壹樓

 聯系電話:020-82510745,31604707

 電子郵箱:Globaltalent@vip.163.com

 辦公時間: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有關說明

 (壹)主管部門: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大道中87號廣墾商務大廈8層818室

 投訴監督電話:020-82185953

 (二)申報人需如實、完整的填寫、報送申報材料,如隱瞞事實或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的,壹經發現即取消申報資格;如已獲得補貼的,相關部門有權取消入選資格、停止資助,追回補貼資金,追究相關責任人或單位法律責任;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或單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