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租前水電費沒結清怎麽辦?
1.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出租前未結清水電費的,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協商解決。壹般出租人結清後,房屋會出租給承租人。
2.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
第七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雙方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內容:
(壹)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位置、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家電等室內設施;
(三)租金和保證金的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房屋的用途和使用要求;
(五)房屋及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繳納物業服務、水、電、氣等相關費用;
(九)爭議解決方式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采取的措施。
建設(房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供當事人選擇。
2.租賃合同終止時沒有押金怎麽辦?
1.直接和出租方協商。如果承租方因疏忽大意丟失押金,承租方可以及時與出租方協商。壹般押金丟失並不代表押金未交,租賃合同終止時可以協商退還押金。
2.出租人應退還押金。如果在確定定金條款時,承租人支付定金後,出租人未能給出定金憑條,但雙方存在事實上的定金關系,出租人在解除租賃合同時,要退還定金。
3.當出租人拒絕退還押金時,承租人可以向所在小區的房屋租賃管理處投訴。如果投訴無法解決,建議出租人可以起訴,必要時再處理。
此外,在起訴中應遵循以下步驟:
1.先準備壹份訴狀。說明要求出租人及時退還押金,如果有相應的扣除,那麽就要說明剩余要退還的金額。
2.去租房子的法院。按照民事訴訟的壹般原則,“原告是被告”,所以承租人起訴時應向對方租房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3.按時出席法庭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將面臨被法院撤訴的風險。所以起訴結束後,妳必須在確定的開庭日期出庭。
以上知識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出租前未結清水電費的,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協商解決。壹般情況下,出租人會在把房子租給承租人之前把它們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