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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押金可以沖抵物業費嗎?

押金不能抵物業費。定金是承租人對出租人設立的擔保物權,屬於定金。如果押金沖抵物業費,違反了押金合同,損害了出租人的權利。當然,如果出租人同意也可以實現。

租房子要交押金嗎?

租金押金是雙方協商的結果。存款法沒有規定其性質。它是人們為了應對交易的需要而產生的壹種制度。壹般認為是物質合同,只有貨幣的實際交付合同才能生效。屬於壹種無名契約。

1,租房押金壹般由租客和房東雙方約定,實際押金壹般不會超過兩個月。為了保證房屋及其家電不被非法轉賣,水電費不被克扣,租客壹般都會同意向房東支付租房押金,收到押金後會有相應的發票。

2.租房的時候要找正規的中介公司,最好是有全國連鎖的。最好由中介介紹業主審核相關證件,簽訂租房合同,這樣更有利於保護自己的權益。除租賃合同另有約定外,承租人應在租賃關系解除且房東遷出、核算並支付所有應付費用的次日,將押金全額無息返還承租人。

3.房東可以從押金中扣除因房東違反本合同規定而產生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相關費用,不足部分租客必須在收到房東付款通知後10天內補足。如因房東原因導致租客在租賃期內無法正常出租房屋,房東應立即將押金全額無息退還給租客,租客有權追究房東的違約責任。

保證金在實踐中的應用

1.履約保證金(俗稱押金、保證金、保留金、保證金等。)是單方擔保,保證承租人按租賃合同履行。如果租賃合同中有特殊約定,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經甲方同意解除合同的,乙方的押金及利息不予返還”,這裏約定的押金其實就是履約保證金。

2.履約保證金屬於金錢質押,在簽訂合同或履約保證金條款時成立,正式交付出租人時生效。壹般情況下,履約保證金主要具有補償功能,懲罰功能為輔,即履約保證金主要用於補償違約後約定的違約金金額不足,但也有法院判決認可履約保證金的懲罰功能。

3.如果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履約保證金條款沒有明確規定履約保證金具有定金的功能,則不能起到定金的作用。定金是合同雙方的保證。約定壹方給付另壹方壹定數額的金錢時,另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就要雙倍返還,交付金錢的壹方無權取回。這壹規定體現了定金的效力。

4.房屋租賃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履約保證金範圍的費用(如房租),承租人違約時,如出租人不能證明其損失已達到或超過履約保證金所擔保的數額,出租人不能直接沒收履約保證金。

5.履約保證金的條款可以約定租賃合同履行完畢後,出租人遲延返還履約保證金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或者直接約定在合同即將終止時,承租人有權用履約保證金抵充同等數額的租金。

6.承租人可以約定履約保證金的扣除順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同時扣除未交租金,由於出租人先沖抵物業費和水電費後,未交租金仍然存在,違約金將繼續產生。當未付租金和違約金達到壹定數額時,很可能滿足租賃合同約定的出租人因拖欠租金過多而解除合同的條件。

綜上,是邊肖關於房租押金能否抵物業費的相關回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壹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租金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不能確定。租賃期限不滿壹年的,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超過壹年的,每年到期支付。剩余期限不足壹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租金。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