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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麽知道我的房子能不能租出去?

租房時,房東首先要判斷自己的房子是否符合出租條件和要求。具體標準可以概括為:產權清晰、無糾紛、無隱患;非違法建築;無抵押或雖有抵押但經抵押權人同意。

1.我的房子出租。我應該關註什麽?

1.產權清晰,無糾紛,無隱患。

2.安全、無違章建築或危險建築

3.房子沒有抵押,也可以經抵押權人同意。

4.房子不會危及房客的健康。

二、租房的條件是什麽?

為了規範房屋租賃市場秩序,保護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國法律要求租賃房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有合法的房產證或房屋所有權證。

租房時,無論是中介委托還是房東直接出租,簽訂租房合同時都要出示房產證。如果沒有房產證,如中央交房、公司自有房等,必須出示相應的證明材料。

2.***有產權,必須提交* * *有同意的確認。

如果房產為多人所有,如果房產證上寫的是兄弟倆的名字,那麽租房時要征得壹方同意,並簽署書面同意聲明。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簽訂的租房合同無效。

3.將房屋或其他房屋改造為經營性用房出租的,應當征得規劃房管部門同意。

出租的住宅物業用於商業用途時,特別是承租人需要註冊公司的,應當征得規劃房管部門的同意。委托中介時,附上規劃房管部門的同意證明。

4.房子可以正常使用,不屬於危房。

當房屋已經成為危房或不能正常使用時,就不能出租。如果是違章建築,租賃合同無效,要特別註意。

5.房管部門租用直管公房場地時,應征得房管部門同意。

3.有哪些不允許出租的房子?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沒有房產證或其他權屬證明的房屋。

即產權模糊,沒有取得房產證或其他能證明房屋所有權的材料或文件。

2.凡新建房屋,未經國家有關部門綜合驗收,未取得銷售或租賃許可證的房屋。

新建房屋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的綜合驗收,取得銷售或租賃許可證後,方可出租。

3.未經* * * *同意,產權屬於兩人或兩人以上共有的房屋。

很多人* * *有些物業要經過全體產權人同意才能正常出租。

4.廉租房,公房在房管部門還是其他企事業單位?自管室?房子。

法律明確規定廉租房不能租,房管部門公房還是其他企事業單位?自管室?有規定的話是不能租的。

5.抵押的房屋,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前。

因各種原因抵押的房屋出租前,必須經抵押權人同意。

6.未經國家規劃部門批準的違章建築或私自搭建的無證房屋。

違章建築因為沒有經過國家規劃部門的驗收,不能出租,存在安全等壹系列問題。

7 .有倒塌危險的危房或臨時建築。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明確規定,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房屋不得出租。危房不能租,因為不符合安全標準。

8.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壹般情況下,房產證會註明房屋性質。未經批準不得隨意改變使用性質,如住宅用房的商業活動。

9.所有權有爭議的房屋。

就是房子產權不清。比如親人去世留下的財產不轉移、不分割,房屋產權就不能出租。

10.相關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對房屋租賃的若幹規定和限制。作為房東,妳應該知道自己的房子是否可以出租,出租時需要註意哪些事項或者需要辦理哪些相關手續。作為租客,在選房的時候也要擦亮眼睛,看看房子是不是不允許出租,以免出租後發生糾紛,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或損失。

資料來源:《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此內容僅適用於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