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廉租房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取得申請地五年以上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3、申請人必須收入、財產低於當地規定標準;
4、申請人在其他區域沒有穩定居住地的。
辦理條件
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2、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4、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材料
1、住房保障申請表
2、戶口簿
3、身份證
4、結婚證,離異或喪偶的提供相關證明
5、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7、家庭資產情況證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向各區住房保障房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2、各區住房保障房產管理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
3、各區住房保障房產管理部門應當將其申請材料提交市住房保障房產管理部門復審。
4、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將申請人登記為公***租賃住房配租對象。
法律依據:
《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二條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範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