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2、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公租房的供應範圍和供應對象的收入線標準、住房困難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