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殘疾人廉租房的政策
1、單身申請人未滿35周歲。但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救濟、社會救助的孤兒除外;
2、離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內有住房轉讓行為且轉讓住房的建築面積超過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不納入保障範圍。但申請家庭成員中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轉讓住房並提供有關證明的除外;
二、已經有住房的殘疾人國家幫助改造:
1、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工程,通過對殘疾人居住環境實施改造,減輕殘疾人在生產生活中存在的各種障礙,實現殘疾生活起居和出行無障礙。
2、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的基本內容為:安裝扶手、改造室外坡道和室內坡化、改造衛生間、浴室、廚房,配發坐便器、閃光門鈴、手寫板、盲杖等無障礙用品。
三、殘疾人享受國家的優惠政策,具體如下:
1、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2、享受搭乘公***交通工具的便利和優惠;
3、可以免費乘坐市內公***汽車、電車、地鐵、渡船等公***交通工具;
4、享受當地政府對殘疾人的其他照顧和扶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七條 殘疾人及其所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殘疾人所在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殘疾人家庭,應當鼓勵、幫助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