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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隆鎮租房

在出租屋外,毫無征兆的,63歲的楊大強(化名)用尖刀刺死了前來搬家的大兒子華陽(化名)。被刺後,華陽按住流血的胸口,邊跑邊喊“殺”。結果他沒跑幾步就倒在了地上。最後,華陽死於失血過多。

這壹天是2019年7月9日。這壹幕發生在四川省巴中市恩陽區土橋村。

襲擊後,楊大強向華陽的車扔了壹把錘子,將汽油倒在駕駛座上,並用打火機點燃。

2020年7月30日,四川省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楊大強與妻子江青(化名)婚後經常因瑣事發生矛盾,認為兒子華陽對保護江青不滿,遂將華陽殺害。楊大強犯故意殺人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死刑,緩期執行,民事賠償94105.5元。

壹審判決後,楊大強不服刑事判決,提出上訴。

2020年10月26日,165438+四川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楊大強的妻子江青告訴記者,自從1981嫁給丈夫後,她常年遭受家暴,“用拖把和扁條。”我經常被打得遍體鱗傷。兒子見母親可憐,攔住父親,卻懷恨在心,殺了父親。

的妻子金雲(化名)回憶說,自從嫁到楊家後,她目睹了公公對婆婆的暴行,至今仍有心理陰影。“他曾經對我的兒子和女兒很好,但這不能彌補他們失去父親的損失。我永遠不會原諒他。”

事故發生後,金雲14歲的女兒患有中度抑郁癥,7歲的兒子成績也有所下降。為了補貼家用,她不得不去新疆打工,婆婆則在鎮上的飯館裏洗碗,幫忙帶孩子。

江青、楊大強原籍巴中市恩陽區興隆鎮金牙村。因為房屋拆遷,他們搬到土橋村租房住。

事發前十多天,江青因為不堪忍受丈夫的毆打,在沒有告訴家人的情況下,搬出了房子,在恩陽鎮找了新工作。

7月8日,喝完酒後,楊大強去江青工作過的酒店找人。工作人員告訴他江青辭職了,楊大強蹲在地上說頭疼。經理給他的兒子取名為華陽。十分鐘後,華陽把他接走了。回家後,華陽勸他的父親和母親好好生活,不要再打架了。

根據裁決,經華陽勸說後,楊大強感到他對保護江青不滿。當天,楊大強在恩陽區買了壹把尖刀。

江青告訴記者,7月8日,她剛走出超市,就被人拍了壹下肩膀。“我壹看是我兒子,就說妳怎麽找到我的。他說,妳是我媽媽。無論妳去哪裏,我都能找到妳。”江青沒有和兒子打招呼,就匆匆去上班了。後來回憶起這壹天,她常常後悔。

7月9日上午,華陽開車帶著小姑子譚艷(化名)到父親的出租屋,搬運存放在這裏的洗衣機和棉絮。華陽用三輪車把洗衣機送走後,他的父親把他的車鑰匙藏了起來,然後他們吵了起來。

楊大強交代,吵架後,華陽出門給妻子打電話,讓她送回來壹把備用車鑰匙,而他則帶著刀出門,在小院壩找到了華陽。他讓華陽給江青回電話,但華陽叫他走開。壹氣之下,楊大強用右手握住刀柄刺向華陽的胸部。

楊大強拔出刀後,華陽按住胸口,邊跑邊喊“有人殺人了”。

殺人後,楊大強回家拿出兩壺汽油,用鐵錘砸碎了華陽的白色轎車。有目擊者路過,勸他:“爺爺,妳兒子已經被撞死了,不要再砸車了。”但楊大強不予理會,將汽油倒在駕駛座上,用打火機點燃。

楊大強隨後將刀扔進玉米地,被趕來的公安機關抓獲。並在他出租屋的衣櫃上發現了另外兩把刀,證實他已經做好了殺人的準備。

事發時,華陽的妻子金雲正在家裏洗衣服。她回憶說,剛洗完,就接到了丈夫的電話。她只說會把備用車鑰匙送過來,沒說具體位置。在打車的路上,我嫂子打電話說華陽被她公公刺傷了。但當時她不同意。“我當時很淡定,這對父子能有多大的仇恨,也是大事。”沒多久,電話打來,告訴她丈夫經搶救無效死亡。

剛到醫院,金雲就暈倒了。迷迷糊糊中,她聽到婆婆江青在哭。有人勸婆婆和媳婦暈倒還在這裏哭。如果妳暈倒了,妳該怎麽辦?

“我以前覺得不管他再打我不打,我都要養兩個娃娃,不然這壹天我真的受夠了。”江青告訴記者。

1981年,江青與楊大強結婚,生下華陽和楊明。婚後,楊大強長期對江青實施家暴。“都是因為壹些家庭瑣事。如果妳不喜歡,妳打我。很兇。拖把,扁條,什麽抓什麽。”為了兩個兒子,江青壹直忍氣吞聲。“他不讓我跟別人說他打了我,還讓我說我絆倒了。”

二兒子楊明回憶說,小時候媽媽經常滿身是傷,腰上、腿上、背上、臉上都是吳琴。“他打他媽的時候,我和我哥在旁邊哭,也無濟於事,有時候甚至我們還打他。”

七八年前,江青和楊大強帶著兩個兒子去上海打工。後來因為兒子陸續結婚生了孫子,夫妻倆就帶著孫子回村了,兒子則繼續在外謀生。

房子拆遷後,他們搬出了金牙村,在土橋村租了房子。

金牙村的張書記曾經目睹過江青被打。“楊大強打牌,江青看不出來。楊大強對她拳打腳踢。”張書記告訴記者,村委會曾多次勸阻楊大強,但楊大強當時妥協了,然後繼續毆打江青。“他太偏激了,喜歡喝酒,喝了酒就發瘋,不開心就玩。他在村裏也很有個性,跟幾戶人家關系都不好。”

江青回憶起事發前最後壹次被楊大強打。7月1日在家,楊大強打了她耳光後,掐著她的脖子讓她給華陽打電話,罵華陽不理他,生病了也不給錢買藥。江青拒絕了。“他有88萬拆遷款,還有村裏每個月的過渡費。他兩個兒子每個月給家裏2000塊生活費,他也經常找我要錢,不給就打。他只是想殺我而沒有殺我,殺了已經不打了的兒子。”

的妻子金雲告訴記者,2003年她嫁到楊家後的第壹天,她目睹了公公毆打婆婆。“我這麽使勁打都拉不開,有時用鋤頭,有時用趕牛的鞭子。我現在都有心理陰影了。”

未成年的孩子壹直是爺爺奶奶帶大的,難免會受到影響。金雲曾經偷看過女兒的日記,上面寫著:“爺爺虐待奶奶,打罵。”

出事後,14歲的女兒經常悶悶不樂。金雲帶她去醫院檢查,發現女兒患有中度抑郁癥,無奈輟學。不久前,她貸款送女兒去職校學美容。7歲的兒子成績也在下滑。雖然家人努力不提這件事,但他還是時常不自覺地想起父親被爺爺殺死的事,放聲大哭。

二兒子楊明回憶,2019年春天,母親離家後,父親去他家找江青。當時,楊明在上海工作,只有妻子譚艷和孩子們在家,但他找不到母親的下落。他父親沖進廚房,拿出壹把刀威脅妻子。

楊明提供的壹段監控視頻顯示,楊大強在門口站了壹會兒,突然沖進房間拿出壹把菜刀,抓住譚艷的頭發,對準她的脖子,揚言要砍了她。鄰居說話後,她放下了頭發。

楊明說,那時候,他真的受不了。他希望警察逮捕他的父親,即使他被拘留十天半月,他也可以在裏面受苦。後來父親沒有被拘留。在警方和鄉政府的交涉下,父親簽了保證書。“大致內容是,如果我以後拿著刀對著家裏人,我老了也不養他。”

2020年7月30日,四川省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楊大強犯故意殺人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其死緩,並賠償原告94105.5元。

楊大強不服,提起上訴,認為與兒子沒有深仇大恨。持刀本來是嚇唬,拉扯中誤傷,應該定為過失致人死亡罪。並且歸案屬於自首,希望改判。

2020年6月26日,四川省高院認定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事故發生後,村裏壹度將金雲家接納為低保戶,每月補助180元,但這遠遠不夠。她要去新疆打工,婆婆在鎮上的飯店洗碗,補貼家用,帶孩子。

壹審庭審時,江青在法庭上見到了楊大強。“我只是想看看他有沒有低頭,但他從頭到尾都沒有低頭。他壹輩子都是這樣,不肯承認自己錯了,是我錯了。錯就錯在我這輩子心太軟。”

開庭期間,楊明沒有見到父親。他告訴記者,聽說父親還在看守所,打算今年春節去看望他。“問他為什麽要殺我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