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重慶以公租房建設實現對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整合,不再單獨新建廉租房。廉租房居民與公租房居民同住同壹小區、同壹品質的房屋,只是廉租房租金控制在公租房租金的10%。另壹方面,公租房5年後可有條件地轉化為經濟適用房。這次公布的公租房管理實施細則明確規定,廉租房租金與公租房租金的差額由廉租房家庭戶籍所在地政府承擔。
第三,重慶公租房樓盤容積率約3.8,與周圍商品房樓盤相當,公租房與商業樓盤布局在壹起,***享配套和服務,從而有利於彌合社會分層的裂痕,避免西方壹些國家的“貧民窟”。重慶的公租房項目布局在內外環線之間的21個大型聚居區中,與商品房樓盤按照1∶3配置,***同形成20萬人口左右的城市生活大社區。
第四,重慶公租房建設堅持政府主導、產權公有的方向。依托市級土地儲備機構先期儲備土地的優勢,公租房用地全部采用劃撥方式供應,土地成本不計價,作為政府註入公租房系統的國有資產。其中主城的儲備地拿出3萬畝作為劃撥地投入,至少相當於投入150億元。同時每年商品房土地出讓收益的5%用於支持公***租賃住房建設,3年***計約30億—40億元。重慶公租房建設保證了200億元的先期投入。2010年11月16日,財政部,發改委和建設部三部委聯合發文,在全國範圍內推廣重慶率先實驗的公租房融資模式。但其他城市可否建成可稱為“雙軌制“的大規模公租房,還有待觀察,因為重慶之所以領公租房建設之先,不是偶然的,而是和重慶在土地儲備,國有資產運作上所形成的“重慶模式”密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