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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租金不想租了可以退嗎?

如果租賃合同沒有規定押金的性質或規則,押金將被視為租賃預付款,無論如何都要退還。如果當事人交付了保留金、保證金、定金、合同款、定金或定金,但沒有約定定金的性質,這肯定是包庇。當事人主張存款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出租方應在租賃關系終止且承租人騰空、清場並支付所有應付費用的次日,將租賃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承租人。租房期間如有財產損失,可相應扣除押金,扣除財產損失後應退還押金。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民法典》第716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