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產中介負責義務包括:咨詢和居間服務,簽訂居間合同。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由於居間人提供的信息是委托人簽訂合同的重要依據,因此居間人應當如實向委托人報告相關事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壹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與中介簽合同要註意什麽
1、審查中介公司的資質及其業務能力;
2、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與中介之間的權利義務;
3、明確中介費的支付期限及標準;
4、無論房屋買賣合同是否能夠實際履行,壹定要對居間合同有所了解,讓風險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