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租需要哪些材料?
1、1已售公房房產證復印件。
2.公有住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已在建委檔案處加蓋“已轉讓”印章)。
3.出售公有住房時取得的“稅務機關開具的統壹發票”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新購二手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
5.1新購房屋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印花稅)。已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只需復印抵押合同主要內容)和產權證復印件。
6.1新購買二手房時稅務機關開具的統壹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7.新購房屋繳納的契稅票原件1份。
8.公房買賣雙方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雙方均需復印)。
9.與契稅納稅人同名(存款余額不少於50元)的北京工商銀行實名制存折、活期賬戶、個人結算賬戶原件及A4紙復印件三份(復印件為存折第壹頁)。
10.公房出售方與購買方為同壹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三份。
出售公房的人與購房人不是同壹人的,提供購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出售公房的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