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人才補貼申請流程是:
1.申請人登錄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提交相應的電子材料;
2.受理地區人力資源局對電子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合格材料予以受理;不合格的,應當退回申請材料。區人力資源局通過短信向申請人反饋審核結果;
3.審核地區人力資源局對申請材料內容進行審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請或向申請人說明並要求補充和修改材料;
4.人力資源局在區人才工作網和區人力資源官網公示擬補貼人員名單。(公示期壹般為5個工作日,不計入承諾辦理時限);
4.審議地人力資源局按照有關規定提交審議。撥付完成並經批準後,由審議區人力資源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二、人才補貼申請材料包括:
1,新引進人才補貼申請表;
2.畢業證書;
3、學歷認證報告、申請人戶口本;
4.申請人的身份證;申請人的金融社會保障卡;
5.1份申請人社保清單。
法律依據:
《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生活補貼實施辦法》第九條新引進人才應當自引進審核文件出具之日起1年內,通過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政府網站“新引進人才補貼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申請補貼。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