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縣特困人員認定辦法》修訂出臺,並於2021年7月份開始實施。
新版《認定辦法》根據民政部《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精神,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特困人員賦權鄉鎮確認的程序修訂,***9個章節42個條款。
進壹步完善了我縣特困人員認定條件、優化了辦理流程、明確了保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