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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了店鋪後發現電不能正常使用。法律是誰的責任?

商鋪的出租人有義務保證出租的房屋是合格的,可以和房主協商維修。如果業主不履行房屋租賃合同,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分析

店鋪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就店鋪的租賃而訂立的書面合同,圍繞店鋪使用權形成民事租賃關系。投資客戶不需要買斷商鋪產權,只需簽訂壹定期限的租賃合同,繳納壹定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即可;如果在租期內允許轉租,投資客戶可以享有完全的轉租權和收益權。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維修費的支付方式:1。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支付給相關部門;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繳納;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相關部門繳納。4.維修費用:租賃期間,如乙方造成租賃物業內與房屋質量相關的設施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如租賃物業內的家具及家用電器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正常磨損除外。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的變更:1。租賃期內,甲方將該房屋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的,應符合國家有關房屋轉讓的規定,無需征得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地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將成為本合同的自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2.租賃期內,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成為本合同的自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法律依據

《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第十條: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租賃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承重結構或者拆除、改裝室內設施,不得損害其他業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承租人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房屋及設施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直轄市、市、縣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住房租賃登記備案信息系統,逐步推行住房租賃合同網上登記備案,並納入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房屋租賃登記記載的信息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出租人的名稱和住所;(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證件的種類和號碼;(三)租賃房屋的位置、用途、租金數額和租賃期限;(四)其他需要記載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