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壹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供當事人選用。
房東可以自己定電費嗎
不可以,因為電費不是房東決定的,而是電力公司根據政府定價的,房東無權隨意加價,妳可以拒絕,只是從妳實際來說,對妳不太有利,可能因為妳不同意漲而房東不租給妳,所以妳還是協商壹下好,最好能簽訂租房合同,這樣對妳的權利也是保障,妳用了多少電,直接交給電力公司,這樣可以避免房東加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