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後根據城市物價上漲指數,又調整為:單車每季度,20元。電動車丶摩托車每季度,40元。(電動車充電,30元)。因城市發展建設的情況及住宿條件,物業管理和有業主管理委員會等原因,至今為止未再出臺過收費標準!
根據昆明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制定的《關於規範我市非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自行車停放價調整為白天兩角、晚上4角。助動車、人力三輪車和摩托車停放收費不作調整,仍然按照以前標準,即:助動車白天5角、晚上1元;人力三輪車白天4角、晚上8角;摩托車白天1元、晚上兩元。學校設有保管場所並有專人看管的才能收費,最高收費標準為每人每學期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