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異地身份證的受理對象:
有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外省戶籍群眾,因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或證件損壞、丟失的,可跨省異地受理點申請居民身份證到期換領、損壞換領、丟失補領。
申辦材料(兩類辦法)
異地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人需交驗下列身份證件之壹:
1、居民戶口簿;
2、居民身份證(僅限居民身份證換領);
3、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證明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租房協議),需交驗下列證明材料之壹:
1、居住證;
2、在居住地公安機關辦理暫住登記的,可提供公安機關核驗過的登記材料;
3、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需提供勞動合同、工商執照等相關材料;
4、證明合法穩定就學的,需提供經教育部門註冊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相關材料;
5、證明合法穩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材料。
所以要在異地辦理身份證是很復雜的 手續也多,時間也慢。最好還是回到戶口所在地辦理,簡單,只需要戶口本壹樣就行了,時間也很快就拿到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