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南京江寧區的壹個小區。據悉,這個小區是拆遷小區。死亡的男女都不是小區的居民,而是這裏的出租屋。
小區居民說,經常看到死去的女子開車到處跑,開車的男子就是受傷的那個。也就是說,死去的女人和丈夫並不總是在壹起,而是和受傷的男人在壹起。案件的走向似乎很清晰,可能是因為感情引發的悲劇。
夫妻之間沒有感情,可以選擇離婚,好好在壹起。如果女方和丈夫沒有離婚,和其他男人發生親密關系是不道德的。但無論如何,有法律,這個女人的丈夫可以起訴離婚,爭取自己應得的,重新開始尋找自己的感情。這個人解決事情太偏激了。他殺了他的妻子,傷害了她的疑似情人,然後跳樓自殺。這顯然沒有任何意義,也很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