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 - 我們公司簽訂租車合同就是跟壹個人,他有車,連人帶車壹起租,這類合同有什麽風險?是否要辦理營運許可證

我們公司簽訂租車合同就是跟壹個人,他有車,連人帶車壹起租,這類合同有什麽風險?是否要辦理營運許可證

希望妳把整個問題明確壹下,否則看不懂妳的問題。

如果是現在的如神州租車等租車行,他們在出租車輛時配駕駛員,妳連人帶車壹起租,那麽妳跟該人形成雇傭關系,妳雇傭他為妳駕駛車輛。在此情況下如果他在雇傭過程中發生傷害,則妳作為雇主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妳僅只是讓他開車送妳到某個地方就完結了,那麽就形成承攬關系,他發生傷害後妳就無需承擔賠償責任。除非妳有指示過失或選任過失,比如讓他走了不能走的路,或他本身沒有駕駛證。

了解。妳這種情況這個車主實際上就是跟公司建立了勞動關系,只不過他是自備生產工具,即車輛,但這不影響勞動關系的定性。存在的風險在於: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需要支付二倍工資;解除時他可能提出賠償金,發生交通事故他會主張工傷賠償責任等等。確實存在風險。有的企業會跟此類人員簽訂承攬協議,以表明雙方之間是承攬而不是勞動關系。但即便如此,從基本法律關系來看,仍然很有可能被認定為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