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征收稅款,再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代開發票。
開租房發票需要什麽材料
1、申請代開發票人的合法身份證件;
2、房產證原件、復印件;
3、付款方對租賃房屋單價、金額等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或租賃合同。
攜帶好以上材料到房屋所屬區域的地稅部門就可辦理,開具發票時需要繳納的稅費包括:房產稅、營業稅及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