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優惠租賃住房的基本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園區企事業單位職工,可申請租住優待房:
(1)在園區就業的,優先考慮壹年內首次在園區簽訂勞動合同的新員工;
(2)未在蘇州買房;本人及配偶在蘇州無居住條件;
(3)未使用共同公積金賬戶購房的園區A類公積金會員;
(四)已與所在企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優先考慮集成電路產業、軟件產業、新材料、生物醫藥、科學研究等科技創新型企業,汽車、航空零部件、電子信息產業、機械等先進制造企業,旅遊管理、貿易管理、商務服務、物流、投融資、文化藝術、醫療、教育等現代服務業企業;
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列入園區當年度《緊缺和急需專業人才目錄》或經園區組織人事局批準的大專學歷的高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