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環城六區、四區非農業戶籍家庭,符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經濟租賃住房租賃補貼條件且尚未承租住房的。已領取實物配租或廉租住房補貼或經濟租賃住房補貼的家庭,住房租賃登記未到期的,不得申請。
(二)環城六區、四區非農業戶籍,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於3萬元(含)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2平方米(含)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含18周歲以上單身戶)。上年度人均年收入和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標準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進行調整。
(三)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類型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外地來津務工無房人員。
天津的公租房建築面積主要從30平方米到45平方米,最多6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