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應用標準和要求
1.申請固定車位的業主,須持業主身份證原件和車輛行駛證原件到物業辦理登記(配偶或父母代為申請的,須攜帶戶口簿等能證明與業主關系的相關證件)。
2.申請固定車位的車主必須是家中現有車輛,車輛所有人必須是車主本人或其愛人或父母名下的非營運小型載客機動車。其他人員名下的車輛不符合申請標準。
3.已申請購車並按北京市相關政策獲得批準的,可持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登記。
二、停車位分配方法
1.已登記並符合條件的,采取搖號方式分配,業主本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在物業指定地點抽簽。
2.根據小區整體規劃,每棟樓前規劃停車位數量將按照每棟樓的戶數和比例統壹分配。
3.336號樓(原12號樓)是廉租房。規劃圖上沒有停車位,不包含在停車場圖中。
4.停車場抽簽物業公司每年組織車主抽簽壹次,車位租期為壹年。
三、報名方式
1.需要地面車位的業主,請於7月1日至7月15日,到322號樓物業管理處保衛處抽簽登記車位,並領取抽簽回執。
2.登記時需要持業主身份證原件,每戶只有壹張票抽簽。
3.請在7月31前註冊領取抽獎回執,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抽獎機會。
四、停車場抽獎
請按規定時間準時到達抽獎現場,抽獎準時開始。不按時參加活動,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抽獎機會。本次搖號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並邀請業主現場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