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持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本人申請外,不得發放居住證:
(1)未滿16周歲或已滿60周歲;
(二)來本市就醫、探親、旅遊或出差的;
(三)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機構就讀的;
(四)在本市註冊從事旅館業。
搬運材料
1.流動人口申領有效期在6個月以下(含6個月)的居住證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佛山市居住證辦理/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二)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人領取廣東省居住證數碼照片采集檢測回執;
(4)本市有效住所證明;
(五)49周歲以下的已婚育齡婦女,還應當提交經居住地鎮或者街道計劃生育管理部門查驗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者《計劃生育服務證》;
2 .凡流動人口申領有效期6個月以上(不含6個月)至3年的居住證,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下列材料之壹:
(1)以就業為由申請的,提供相關就業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申辦有效期超過1年(不含1年)的,勞動合同和就業證明由鎮級以上就業登記管理機構確認或出具;
(2)以經商為由提出申請的,應提供營業執照或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本市自有住宅房屋產權證。
處理過程
1,申請人攜帶資料到流控服務站。
2.驗收後上傳數據到派出所。
3.派出所準備證明,交回流管服務站。
4.申請人將在10個工作日內收到。
處理時限和成本
處理時間限制
可以在10個工作日內到流控服務站領取。
手續費
第壹張居住證是免費的。
南海區六管辦
地址:南海區桂城街道南新三路1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