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南安壹般都有這樣的習俗,身邊幾個結婚的朋友也是六八千彩禮什麽的
而且妳還說,嗯,女方家裏考慮到妳,說不要酒,不然恐怕妳花的更多。
更重要的是,妳現在拿出來這麽多,不是說都是給女方父母的,但很大壹部分還是會拿出來作為女兒的嫁妝,帶到妳家的吧?像6金,衣服錢,紅包錢還有大部分彩禮錢。
而且,對妳的寄養多收點錢也不為過,哪怕養女這麽大,父母這麽單純。
放輕松,不要糾結眼前這麽多利益。沒有屈服和不屈服這種事。相愛並不容易。為什麽要賦予它那麽多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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