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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地區房屋租賃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辦理?

1.房屋租賃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

(1)小規模納稅人和個人向地方稅務局申請開具增值稅專用票。

(2)壹般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委托地方稅務機關代征稅款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第19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委托地方稅務局代征稅款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通知》(稅總函[2016]第145號)。為方便納稅人,營改增後,地稅機關將繼續辦理納稅申報受理、計稅價值評估、稅款征收、稅收優惠備案、開具票證及代開等業務。

因此,如果納稅人出售其已取得的不動產,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並申請開發票,則由征收稅款的地方稅務局代其開具增值稅專用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

3.營改增後,租房的稅率是多少?怎麽交稅?

首先要區分壹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和其他個人,還要區分經營場所和住房:

(1)壹般納稅人出租不動產。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出租不動產的,不動產是在1,2016年5月以後取得的,或者其自願選擇的壹般計稅方法的稅率為11%,在不動產出租地預繳3%的稅款,剩余應納稅額回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應就地預繳的增值稅=[收取的租金/(1+11%)]*3%,返回機構所在地後應申報繳納的增值稅=[收取的租金/(1+1%)] * 654。

壹般納稅人租賃的不動產,2065438+2006年4月30日前取得,簡易計稅方法征收率為5%。當場預繳增值稅=[含稅銷售額/(1+5%)]* 5%;向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回稅=[銷售額含稅/(1+5%)]*5%-預繳稅金。

(2)小規模納稅人租賃不動產。

小規模納稅人出租不動產,稅率為5%。租賃房地產預繳稅金=[含稅銷售額/(1+5%)]* 5%;在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的稅款=[銷售額含稅/(1+5%)]* 5%-預繳的稅款。

(3)個體工商戶出租房屋

個體工商戶出租房屋,征收率為5%,但減為1.5%,應預繳稅款=[銷售額含稅/(1+5%)]*1.5%。

(4)個人出租房地產

個人出租的非住房(用於生產經營),稅率為5%,應納稅額=[銷售額含稅/(1+5%)]*5%。

個人出租房屋征收率由5%降為1.5%,應納稅額=[銷售額含稅/(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