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調節:
在本市市區內,自購產權住房且實際居住的有30分;租住合法居住房屋的,按照6分/年,最高30分。
備註:自購產權住房是指申請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購買的產權住房,不包括非居住產權住房和多套房。
租住合法居住住房,是指申請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租住的居住租賃住房。租住的住宅出租屋應當符合《杭州市住宅租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