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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與廉租房並軌政策解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近日聯合下發,從2014起,公租房和廉租房並軌運行。

作為保障房項目的主體部分,兩房合並的原因是什麽?並軌後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會不會減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張峰接受記者采訪,對《通知》起草的原因和內容進行了詳細說明。

壹個問題:為什麽兩個房間要並行運行?怎麽合並?

張峰:廉租房和公租房都是經濟適用房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發揮重要作用的同時,兩者並行運行也存在壹些問題:壹是雖然都屬於租賃型保障房,但面對的群體並不完全相同,申請人容易混淆;第二,住房保障的需求和供給是壹個動態的過程。近年來,壹些地方出現了保障房與保障對象不匹配的現象;第三,平行運作不利於兩種制度的政策銜接,給民眾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近年來,壹些地方在廉租房和公租房統籌建設、並行運行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在總結地方經驗的基礎上,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國務院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2013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意見的通知》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管理指導意見》精神,起草了《通知》。

根據《通知》,從2014起,廉租房將並入公租房,合並後統稱為公租房。廉租住房建設計劃統壹納入公共租賃住房年度建設計劃(含購改租),已納入廉租住房建設計劃的項目繼續建設,建成後全部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

通知還要求各地整合原有管理資源,建立統壹的申請受理渠道和審核準入程序,方便群眾申請,提高工作效率。各地要根據住房情況,綜合考慮保障對象的住房困難、收入水平、申請順序、保障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輪候和排序規則。

第二個問題:並軌後,住房保障的優惠政策和投入是否會減弱?

張峰:並軌後,對公租房建設的政策支持不會減弱。並軌前,廉租房土地供應是劃撥的;公租房的土地供應可以采取出讓、劃撥、租賃、作價入股等多種形式。合並後,在不減少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前提下,各地可根據需要在現行政策框架內選擇合適的供地方式。並軌前廉租房和公租房的財稅優惠政策仍將保留。繼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單位發行企業債券。

合並後,住房保障投入不會減弱,地方政府投入和中央投資補助資金不會減少。壹是地方政府要將原本用於廉租房建設的資金調整為公租房建設投資;廉租房在市場租房享受的租房補貼繼續發放。第二部分是中央補貼。合並後,財政部將繼續對地方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租賃補貼進行補貼。國家發改委原安排的廉租房建設補貼投資不取消,調整用於公租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三是中央補助繼續對財政困難地區給予優惠。

三問:並軌後地方政府如何申報計劃,中央補助資金如何發放?

張峰:並軌前,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建設是有年度建設計劃的,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分別下達補貼資金。並軌後,各地要按照公租房制定年度建設計劃,在建設數量上涵蓋原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建設計劃,保障住房困難群體的利益。

中央補助資金將按照以下原則安排:壹是財政部綜合考慮各地區財政困難系數、當年建設任務、上年任務完成情況等因素,根據當地公共租賃住房申報的建設總量,合理安排建設補助資金和市場上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的租賃補助資金;二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綜合考慮近兩年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設任務,統籌安排發放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補貼,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分解落實到具體項目。

四問:並軌後保障房建設標準如何確定?如何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難群體的住房保障權益?

張峰:對於各類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標準,國務院有明確規定,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築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單套公租房套型建築面積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兩房並軌後,各地要按照國務院規定,統籌建設標準,對申請人需求進行摸底,根據申請人數、輪候家庭人口、性別結構、代際結構、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分配不同戶型。,且主要建小戶型,嚴禁超標。

住房保障要從低端起步,優先滿足最困難住房群體的基本需求。並軌後,要確保住房困難最多的群體及時優先獲得住房保障,體現住房保障的公平正義。壹是並軌前原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需求應優先滿足。《通知》已明確,2014之前已建成或已在建的廉租住房,優先解決原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二是對於並軌後的公租房保障對象,地方要制定合理的輪候規則,確保住房困難時間較長、經濟條件較差的家庭優先獲得租金。

五問:在建廉租房和存量廉租房如何管理?

張峰:並軌後,要妥善處理好在建廉租房和存量廉租房的管理。壹是新增供應全部納入公租房管理。二是在建廉租房項目繼續按原計劃實施,建成後統壹納入公租房管理。三是之前已經投入使用的廉租住房,可以繼續按照原廉租住房規定進行管理,逐步並入公共租賃住房統壹管理。

六問:並軌後公租房租金如何確定?

張峰:由政府投資運營的公共租賃住房可根據承租人的支付能力予以減免。對社會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可按照適當低於市場租金的標準收取租金。同時,地方政府或用人單位可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保障對象給予適當補助。總的原則是壹致的,具體操作可以結合實際情況細化。

問題7:政府投資的公租房和社會投資的公租房,為什麽收租金和補貼的方式不壹樣?

張峰:鼓勵社會投資機構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運營,加快建設和規範服務,促進住房保障可持續發展。同時,要保護社會投資機構的權益,保證其建設、運營和管理所需的現金流,保持其可持續發展。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按照適當低於市場租金標準收取租金。這將有助於吸引社會投資參與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和運營。同時,地方政府或用人單位可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保障對象給予適當補貼,減輕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租金支付負擔。

對於政府投資運營的公共租賃住房,為簡化操作,《通知》規定可直接減免租金。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