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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廉租房申請

1、申請登記

廉租房申請家庭應當由戶主(或持證人)向戶籍所在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廉租房書面申請,填寫審批表並提供相關資料。

2、審核

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就廉租房申請人的家庭收入、財產、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並公示。

區房地產管理部門自收到廉租房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進行核查,並提出審核意見,連同廉租房申請材料壹並報送至區民政局。

區民政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進行核查,並提出審核意見,連同申請材料壹並報送至區住房保障管理。

經區住房保障管理審核,對家庭收入、財產、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家庭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

3、執行

街道組織在廉租房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單位初審公示(10日),街道鄉鎮提初審意見、配售方案(2個工作日)。區縣復審廉租房申請資料、確定配售方案(5個工作日),公示(5日),進行搖號配租配售。搖中,進行配租廉租房;未搖中,繼續輪候或取消資格。

廉租房申請應註意什麽

1、準備文件

申請廉租房需要以下證明文件:最低家庭收入證明;住房情況證明;省級人民政府或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

2、申請與審核

申請人持上述文件向市、縣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對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人的證明文件進行審核,並在適當範圍內公告,無異議的,予以登記。

3、配租房屋

已登記者按照困難程度和登記順序等條件,經過綜合平衡後輪流租住。

4、申報家庭收入

租廉租房的家庭,應當如實申報家庭收入。不如實申報的,責令其退房,補交商品房租金和廉租房租金的差價,並處壹定金額的罰款。

5、騰退廉租房

租廉租房的家庭,當家庭收入超過當年最低收入標準時,應當及時報告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並按期騰退廉租房。

6、不得轉租廉租房

租廉租房家庭,不得轉租,違者罰款並收回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