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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沒到期又來壹房東六家小飯店遭遇重復收租金是怎麽回事?

4月5日,在鄭州市經開區第十五大街海馬公司西門附近經營飯店的6家商戶向記者反映,去年11月前後,他們給出租方交了1年的租金並簽訂了租房合同,今年3月,合同還差7個月沒到期,又有新房東來向他們要房租,不交就得停業走人。他們要求原來的出租方退錢,但對方以種種理由推諉。

4月5日上午10時,記者來到經開區第十五大街海馬公司西門旁邊的兩排臨街簡易房,發現這些房子都出租給了商戶,用於經營各種小飯店。據經營川菜館的周鴻介紹,2014年11月,他看到此處疏導點的簡易房上打著對外招租的廣告,便根據上面的電話,聯系了負責人竇某。雙方經過協商後,他租下前排10號、後排09號和B10號三間門面房開飯店,壹年租金是10.2萬元。合同壹年壹簽,每年11月之前簽第二年租房合同,並交付下壹年租金。去年10月23日,竇某來催交房租,雙方當天簽了租房合同後,他隨即支付了壹年的房租10.2萬元。不料,今年3月初,經開區潮河辦事處單莊村委的人找到他,自稱是新房東,要求他交從今年4月1日到明年3月31日之間壹年的房租,否則就關門走人,無奈之下,他只好交錢。

在此處經營黃燜雞飯店的王占明說,他是2014年11月份到這裏開店經營的,租了兩間房,每年的房租都交給了竇某。去年11月20日,又向竇某交了壹年的房租,租金是10.4萬元。按合同約定,租房期是2016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0日。今年3月23日,單莊村的村幹部找到他,要求交壹年的租金,他拿出以前的合同和交房租的收據,說自己的租金還差7個月才到期,但對方聲稱從今年4月1日開始,他租的兩間店鋪統壹由村裏對外招租。如果不交租金,就要退房走人。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與周先生和王占明兩家商戶有同樣遭遇的,還有旁邊開麻辣燙的紀細嬌、開面館的董雷、賣沙縣小吃的謝國慶和賣手工水餃的王洋洋。他們均在去年11月份,向壹名姓竇的男子交了壹年的房租,如今在租期還差7個月的情況下,又被單莊村委索要今年4月至明至3月底的壹年租金。最多的商戶被重復收取租金7.9萬余元,最少的被重復收取3.1萬余元,***計31萬余元。商戶們說,近十幾天裏,他們四處奔波,多次找到竇某,希望能要回多交的房租,但至今分文沒要回。

昨日上午10時40分,記者來到了單莊村委。村支書單書六告訴記者,這6家商戶租賃的商鋪,是鄭州眾和鑫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建的(以下簡稱建投公司)。2014年,為了疏導占道經營的小商小販,區管委會讓建投公司在海馬公司西門旁邊的空地上,建了前後兩排鋼架結構簡易房,***39間,用於安置商販經營。當年房子建成後,建投公司委托給壹名姓許的人管理,許某又讓壹名姓竇的人出面對外招租,租金壹直沒交給村裏。由於這些房子占用的土地是單莊村的,村民對此比較有意見。今年3月,經過多方協調,建投公司將這兩排房子的其中25間出租給村裏,並與村裏簽訂了租賃合同。合同約定從今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這些房子的使用權歸村裏所有。

3月16日與建投公司簽完合同後,村裏向商戶們租金,得知竇某已在去年11月份,向商戶收取了壹年的租金。而竇某老板與建投公司之間的合同,在去年11月份已經到期,竇某在沒有與建投公司續簽合同的情況下,私自向商戶收取租金,存在壹定的欺詐行為。

記者聯系了建投公司壹名姓胡的負責人,問及是否知道此事,胡某稱不知情,以需要了解情況為由,直接掛斷了記者的電話。記者通過電話采訪到竇某,當問及為何在合同到期後還收取商戶壹年的租金時,竇某沒有直接回答,說當初收取的租金,都交給了壹名姓許的老板,他只是在許某手下打工的,目前正催促許某籌錢,退還多收商戶的租金。

商戶們撥通了許某的電話,對方稱當初收取的商戶的租金,已經被用在了其它地方,如今商戶們要求退錢,他手頭壹時也拿不出這麽多錢。目前,他正在想辦法籌錢,盡可能在半個月內把多收的租金退還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