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年滿18周歲並需要在漯河有戶口或居住證,且居住時間達到公租房申請條件;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漯河無住房且租住房屋符合公租房申請條件;
3、申請人在漯河有穩定的工作及其收入來源來支付房租。
公租房申請流程:
1、提出申請。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提出公租房的申請,並填寫公租房申請表格。提交相關材料。申請人在申請公租房時,需提供以下證件:戶籍證明、居住證、身份證、勞動、工作合同以及住房狀況等,承諾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經申請對象所在單位蓋章確認,交運營機構審核;
2、對申請人員進行審核。相關部門對申請人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運營機構出具登記證明,報區(縣)住房保障機構備案。復審。區(縣)住房保障機構應對審核情況進行抽查,有不符規定的,向運營機構提出整改意見,運營機構應及時落實整改;
3、輪候供應。對符合條件的,根據房源供應等情況,可實行輪候供應制度。
綜上所述,公租房為政府投資或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方式籌集,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住房保障對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不可以轉租或出租。
法律依據:
《公***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壹)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