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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公租房管理辦法到底是什麽

解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發展公***租賃住房是必然趨勢。

15日,記者從市建委住房保障局獲悉,市住房委員會15日了2014年度蕪湖市區公***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並於15日起正式施行。

市住房保障局住房保障科科長董雪明告訴記者,今年起,公***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首次並軌運行,原有廉租住房保障對象全部納入公***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統稱為公***租賃住房保障對象。

同時,根據不同保障對象的收入及住房情況實行差別化分級保障,實行實物配租、租金減免和發放住房租賃補貼三種保障方式,並以發放住房租賃補貼為主。

蕪湖公租房管理辦法提到,公***租賃住房保障實行申請、審核、公示制度,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申請公***租賃住房的家庭不得與本年度經濟適用住房同時申請,壹戶家庭只能享受壹種保障。

蕪湖公租房管理辦法還指出申請人在公布的公***租賃住房申請受理期限內,向戶口所在的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如實填寫《公***租賃住房申請表》,並、結婚證、收入證明、家庭成員的房屋登記信息等相應證明材料,相關部門將進行初審、收入審核、住房審核,並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最終由轄區住房保障部門作為公***租賃住房保障對象予以分類登記。

記者了解到,與以往不同的是,今年起,由轄區住房保障部門根據市(區)財政安排的資金發放保障對象租賃補貼,租賃補貼按月計算,壹般按季度發放。

市住房保障局有關人士說:“補貼直接打在上,減少來回跑的麻煩。

蕪湖公租房管理辦法細則大概就到這裏,公***租賃住房保障將實行年審制度。

轄區住房保障部門每年應會同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民政部門等對上年度已經享受公***租賃住房保障的家庭進行年審。

對保障類型有調整的家庭按相應層級調整保障標準;不符合保障條件或不參加年審的家庭,應當退出公***租賃住房或停止發放租賃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