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 - 居住證上傳照片要求

居住證上傳照片要求

壹、居住證照片要求如下:

1、公民本人的近期彩色相片圖像, 頭部占照片尺寸的 2/3,白色背景無邊框;

2、不著制式服裝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鏡的居民應佩戴眼鏡。

3、要求人像清晰,神態自然,無明顯畸變。

4、照片尺寸為 32 mm× 26 mm(小壹寸)。

二、如何辦理居住證

辦理居住證所需要的材料及辦理流程如下: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2份;

2、到指定照相館辦理居住證專用照片,並帶回執1份;

3、居住在自購房的需房產證原件、復印件(產權人是配偶的需再復印結婚證),親友房屋的需房產證原件、復印件和業主身份證復印件,租房的需先辦理出租屋備案和提供租房合同和復印件;

4、18-49周歲的已婚婦女辦理居住證的,要提供計生證和復印件(沒有的到居住地所屬居委會申報辦理);

5、辦理壹年以上(含壹年)居住證的,需提供工作證明並到單位所屬街(鎮)勞動中心出具就業證明(就業登記)與復印件;

註意:辦理居住證必須本人前往辦理,辦理居住證需年滿16周歲。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壹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制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