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條件:
在城鎮通過合法渠道取得住房所有權或者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公租房使用權的人員,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與* * *同住的父母,可以申請登記城鎮常住戶口。
戶改前的非農業戶口人員,夫妻雙方不能在市區穩定戶口的,可以隨* * * *在農村居住的配偶落戶;本人及配偶在城鎮無合法固定住所,但實際居住在原籍農村並在農村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在原籍農村落戶。
搬運材料:
轉賬人的居民身份證
戶口登記人的戶口簿
浙江省居住證或者居住登記證明
不動產權利證書
公有住房租賃權證明
房屋租賃登記證
根據申請人情況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①結婚證
②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
③關系證明
④收養登記證
⑤出生醫學證明
⑥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
⑦同意定居。
地址:各區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各區派出所戶籍窗口。
“”點擊查看臺州各派出所地址及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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