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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的歷史沿革

淄博歷史悠久。距今7000-4000年間,生活在淄博的遠古先民通過勞動、生活和繁衍,創造了北新文化、大汶口文化和龍山文化,譜寫了新石器文化的篇章。千百年來,淄博是縣、是國、是州、是府、是路,歷代反復交易,沒有形成統壹的地方行政建制。只有分屬不同縣、府、州的縣,其中臨淄、淄川、桓臺、博山相對完整。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臨淄設縣,歸齊郡管轄。

張店原為郭昶縣,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設李旗縣。

高青原籍狄縣,秦家,後隸臨淄縣(齊縣)。

淄川原名班揚縣,西漢初年設立,後劃歸冀南縣。

桓臺,原名新城郡,創建於南宋紹鼎元年(1228),隸濟南路總督府。

博山始建於清雍正十二年(1734),劃歸青州府。古臨淄太古代時期,太昊伏羲族崛起於齊國。

在古代皇帝少昊統治時期,以鳥為圖騰的雙鴿部落就生活在這裏。

臨淄是五帝之壹顓頊列文家族的古遺址。

在至夏王朝的虞舜時期,有壹個周璣部落。

殷商時期,有姜、伯伯陵、等人。

周武王元年(公元前1046),武王推翻了商朝,建立了周朝。武王二年,姜太公商被任命為齊國,建立了周朝齊國,都統治著營丘。後來,由於資金緊張,齊獻公改名為臨淄。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實行郡縣制,天下三十六郡;家在臨淄縣屬齊縣,縣轄臨淄。

前203年,楚漢之戰,韓信戰敗,居臨淄;劉邦封韓信為齊王。

西漢沿用秦制,仍設臨淄郡。

漢高祖六年(201前),再次建立諸侯國;高祖封自己的兒子劉飛為齊王,後人悼念了先後統治臨淄的王愛、王文、王曉、王毅、王力等十多位齊王。

新朝元年(9年),王莽改臨淄郡為岐嶺郡,隸屬青州濟南郡。臨淄是濟南縣和岐嶺縣的所在地。

東漢建武元年(25年),劉秀滅王莽,改稱臨淄。臨淄再次成為漢代齊國的都城。

建安十九年(214),曹操之子曹植被封為林子侯。

三國時期,臨淄郡屬魏,劃歸齊郡。青州刺史和祁縣太守仍以臨淄為治所。

西晉時,臨淄縣屬青州齊國;臨淄是齊國的首都,青州刺史也在這裏統治。

永嘉五年(365,438+065,438+0),齊州治臨淄,廣縣並入臨淄縣,青州州遷光谷城。

東晉滅秦後,青州改為幽州,設刺史鎮守光谷城。399年,後燕奪取光谷為都城,臨淄為光谷第壹城,都城殷。

南北朝時,華僑定居郡縣,後至北齊,天然林保護持續七年(556年)。臨淄郡及所有郡縣被廢除,但屬齊郡的高陽郡仍統治著臨淄城。

隋開帝十六年(596年),撤銷高陽縣,復置臨淄縣,在其西北設溧水縣,均屬青州。

大業元年(605年),漣水縣並入臨淄縣,隸屬北海郡。

唐代臨淄屬河南省青州市北海縣,後劃歸平陸道。唐玄宗李隆基早年被武則天封為臨淄王。

五代十國時,仍沿用唐制。

北宋時,臨淄縣屬青州。

晉朝時,臨淄縣屬益都府,以前的地方都在臨淄。

元三年(1266),臨淄縣並入宜都縣。

至元十五年(1278)遷都臨淄縣,屬益都路。

明清時期,臨淄是山東省青州地區臨淄縣的所在地。淄川之地在古代,夏商代是青州的地盤,周屬齊國,秦屬齊縣,城建於西漢以前。

潘陽郡建於西漢初年。

南宋元嘉五年(428),改稱北丘縣。

隋開帝十六年(596),設立子洲,轄北丘郡,開帝十八年(598),改稱淄川郡。

唐武德元年(618),恢復子洲,仍轄淄川縣,管轄範圍相當於淄博、鄒平及博興部分地區。

天寶元年(742),改稱淄川縣。

甘源元年(758),復置子洲。

淄川縣位於北宋,隸屬JD.COM東路。

元朝統壹五年(1264),升為子洲道,仍統治淄川城。

至元二年(1265),改名紫來路。

至元二十四年(1287),更名為板陽府路。

明初設立總政,轄淄川城。

洪武九年(1376),淄川郡升為淄川府,洪武十年(1377),改為淄川郡,屬濟南府。

明制清沿。“淄博”作為壹個地域名稱,是20世紀20年代初隨著淄川、博山煤礦的開發而形成的。作為壹個地域名稱,從1938+00年6月淄博專委會成立開始;作為壹個行政區,始於魯中區委於8月23日設立的淄博特別行政區專員公署,1945。

1965438+2006年5月,護國山東軍政府在周村成立。

1939年2月,山東省軍政會議在魯村(沂源)召開,這是山東抗戰史上國共兩黨關系的轉折點。

1945年8月,淄博特區成立,專員公署隸屬魯中行政區,是“淄博”作為行政區名稱的開始;9月取消。

1946 1月,淄博特區第二次成立;7月份被撤銷。

1948年3月,淄博全境解放;8月,淄博特區再次成立,屬魯中南行政區。

1949年7月,淄博特區與華東財經辦公室工礦部合並,組建淄博工礦特區。

1950年5月,淄博工礦特區與清河特區合並,組成淄博特區,轄淄川、博山、臨淄、桓臺、常山、鄒平、章丘、張麗縣。11月,專區設立淄博、漳州。

1953年7月,撤銷淄博特區,設立淄博工礦特區(地級)。該機構總部設在淄博。

1955年3月,撤銷淄博工礦特區,設立淄博市(地級);淄博成為繼濟南、青島之後的第三個省會城市(地級市)。

1959 65438+10月,淄博市與回民區合並組建淄博區,淄博市改為設區的市。

1961年1月,淄博、惠民區分離恢復為省轄市;市級機關從博山區遷到張店區。

1969 12、臨淄重新劃歸淄博市,設立臨淄區,成為淄博第五個市轄區。

1983 10,桓臺重新劃歸淄博市。

1986 5月,應聯合國人口基金邀請,淄博作為79個世界城市之壹,參加了聯合國在西班牙巴塞羅那舉辦的“人口與城市未來”國際會議。

1990,高青、沂源納入淄博市;時任淄博市委副書記、市長韓新民應邀出席在墨爾本舉行的第三屆世界大都市市長會議。

1992年,國務院批準淄博為“較大的市”,擁有管縣權和地方立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