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 - 房東不簽租房合同能抓人嗎?

房東不簽租房合同能抓人嗎?

法律解析:租賃是對租賃物使用權的轉讓,是為了承租人滿足其生活或經營的需要。租房的時候和房東沒有合同,房東也不能隨時趕走房客。雖未簽訂租賃合同,但雙方租賃關系成立。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九條房屋租賃當事人享有租賃合同約定的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出租人在租賃期間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應當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承租人。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出租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壹條租賃的住宅房屋自然損壞或者按照合同約定由出租人維修的,由出租人負責維修。房屋未及時修繕,造成破壞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出租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修繕責任由雙方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承租人必須按期支付租金。違反合同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承租人應當愛護和合理使用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改裝、擴建或者增設。確需變更的,必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合同。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承租人應負責修理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