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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安居碼怎麽修改我的居所

為進壹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溫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決定即日起至疫情響應解除止,就疫情防控期間切實加強居住出租房屋(以下簡稱出租房)管理通告如下:

1.嚴格執行出租房屋標準。出租房屋必須符合居住安全和消防安全規定,具備獨立居住空間,可供壹個人或壹個家庭戶單獨居住。嚴禁合租房未有效隔斷多戶群租,嚴禁同壹居室出租給多人混居(除家庭成員外)。

2.推行“壹房壹碼”備案制度。凡是準備出租、已出租未入住、空置的出租房,由出租人(含轉租人,下同)申請即將推出的“安居碼”,經屬地鄉鎮(街道)網格員對出租房核驗通過後賦碼,憑碼方可出租。已出租入住的,按上述流程掃碼備案。未獲取“安居碼”的,暫按原渠道備案。

3.實施“兩碼壹證壹承諾”(健康碼+安居碼+身份證+承諾書)入住制度。承租人憑健康“綠碼”或有效健康證明+身份證,經“兩查兩問”排查符合條件的即可入住;持“紅碼”的壹律不得入住,並及時報告村(社區、居),由屬地政府統籌安排落實集中隔離14天措施。承租人首次入住時,須掃“安居碼”進行登記和在線填報《出租房承諾書》。

4.出租人要切實承擔出租房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主體責任。出租人必須對新入住人員信息第壹時間核查、第壹時間匯總、第壹時間報告。鼓勵具備條件的出租房“應租盡租”,出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持“綠碼”或健康證明人員承租房屋;出租房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持“黃碼”者承租並進行居家隔離14天。發現持“紅碼”未集中隔離、持“黃碼”未居家隔離以及有發熱、咳嗽等癥狀的承租人,要及時報告村(社區、居),村(社區、居)要立即按規定程序做好處置。群租房(1人及以上出租房)要按照“旅店式”管理模式,確定專人負責,實行閉環管理,做到防護預案、體溫檢測、衛生清潔、每日消殺“四個到位”,1人以下出租房屋也要落實消殺、測體溫等防控措施。

5.承租人要切實履行有關義務。要如實提供個人身份、健康狀況、旅行居住史等信息,主動配合出租人做好信息登記和報送,有發熱、咳嗽等癥狀的要及時向村(社區、居)報告,村(社區、居)要立即按規定程序做好處置。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做到戴口罩、勤洗手、講衛生,嚴禁在出租房內玩撲克、打麻將、聚餐聚會、聚眾閑聊等聚集性活動,不準在出租房內留宿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