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條件以後帶上材料到北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就可以提取了。
提取條件:
1、繳存單位確認本人的繳存狀態必須為“封存狀態”;
2、非本市戶籍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未在當地建立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
3、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
需要材料:
1、《非本市戶籍人員解除勞動關系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壹份;
2、本人身份證原件。
辦理地點:
1、中***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
住房公積金業務電話: 83085093
地址: 西城區大紅羅廠街22號(郵編100034)
2、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
住房公積金業務電話:59059001
地址:朝陽區廣渠門外大街甲28號院16號樓
3、北京鐵路分中心
咨詢電話:400-7333-129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北蜂窩路乙15號直屬段二層
擴展資料:
北京市可以提取公積金的情況: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壹)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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