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分錢不退是不可能的吧?而且說白了,哥們,合同是雙方的,他們不讓妳活也是違約的。我給妳出個主意,最好談判。妳找到他們主管,跟她說清楚,半個月後我來買單不合理。我可以給妳留半個月的錢,妳去找客戶,相當於留了壹個月。把剩下的錢還給我,跟他們解釋清楚。任何人在外工作都不容易。我不為難妳們這些做銷售的,所以我覺得這麽說也沒那麽沒道理。如果不講道理,可以直接向建委投訴。比什麽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