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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簽租房合同怎麽辦?

1.沒有租房合同怎麽辦理居住證?

1.如果沒有居住證的租賃合同,需要提供居住證明、房產證明、房東出具的身份證明。同時,申請人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和近期數碼照片的影像號到居住地的居住證受理點辦理。受理點初步核實後,應打印《居住證申請表》,並由申請人簽字出具受理回執。

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由其監護人或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相關證明材料的申請人和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公安機關委托的派出所或者社區服務機構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符合辦理居住證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邊遠地區、交通不便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延長按期制發居住證的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

2.辦理居住證需要哪些材料?

1,就業,居住,就學等證明。以下材料之壹: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原件及復印件)、房屋合法權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用人單位住宿證明(原件)、學校住宿證明(原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校註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房屋租賃合同登記證明不是辦理居住證的必備材料。如果沒有,可以用其他材料代替。

沒有租房合同辦理居住證的,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明、近期照片、房東出具的居住證明、房產證明、房東身份證明到居住地的居住證受理點辦理。在受理點初步核對後,打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請人簽字確認受理回執。

三、不簽租房合同如何退還相應費用?

未簽訂租賃合同的相應費用退還需要遵守以下規則:

1.如果租賃合同沒有規定押金的性質或規則,押金將被視為租賃預付款,無論如何都要退還。

2.當事人交付留置款、保證金、定金、合同款、定金或者定金,但該投資具有約定定金性質,當事人主張提存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出租方應在租賃關系終止且承租人已搬離、清場並付清所有應付費用的次日,將租賃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承租人。

4.租房期間如有財產損失,可扣除押金,扣除財產損失後應退還押金。

5.在明確約定定金性質的情況下,定金的作用是為房屋及房屋內的財產設定擔保。租賃期間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內設施財產損失的,從押金中扣除。

6.投資造成損失的,應當在合同期滿或者終止時返還。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照片、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

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由其監護人或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相關證明材料的申請人和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對符合辦理居住證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

在邊遠地區、交通不便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延長按期制發居住證的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