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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東能開租房發票嗎

二房東不能開租房發票。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征收稅款,再開具發票。

二房東租房的註意事項

1、首先壹定要要求查看二房東(轉租者)和房東簽訂的正規租房合同或者委托書,看自己承租的這個租期是否在合約期內,以及該合同是否允許二次出租,如果是在正常的合約期內就可以和對方簽訂租房合同;

2、簽訂轉租合同需要確認對方的身份,合同寫進房東(如果有可能的話)、二房東、承租人的姓名以及身份證號碼,包括承租的詳細地址,詳細到房間號;

3、合同壹定要寫明租房期限,起租日期以及結束日期,以防二房東填寫不合規的租賃期限,到時候得不償失;

4、要明確租金押金金額,以及租金的繳費方式,租金的繳費日期,包括押金的扣除事項包括哪些,以防押金拿不回來;

5、合同要明確水費,網費,電費,清潔費,管理費等水電費由誰來承擔,明確各種費用詳細,這樣也可以保障雙方的權利;

6、要寫明轉租房屋的限制事項,出現了家具家電等損壞由誰來維修,以及維修費由誰來承擔,壹定要寫進合同,以免到時候出事了沒人管理;

7、接著,加入不可抗力因素(最好是明確詳細壹些,比如此次不可抗力的疫情),壹定要跟對方約定好;

8、確定好以上事項確認無誤後,雙方簽字畫押,最後生成壹份轉租合同。

9、房客可以要求查看房東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明,以對照是否為房東本人;

10、如果對方亮明自己“二房東”的身份,房客需要查看原房東手寫的同意轉租證明,房產證復印件,原房東與二房東的租賃合同,尤其要確定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不早於房客與二房東合同的終止日期,否則,就會對租房者產生較大風險。

11、租房者可以查看“原房主”和“二房東”的租約,確定是否有限制不允許轉租,如果合約中約定“二房東”如果將租賃屋轉租,必須要經過“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諾,否則是無效的。那麽這時就應該查看二房東是否取得了原房主的同意。如果合約中沒有限制,那麽租房者便可與“二房東”簽約;

12、承租過程中註意保留收款憑證,付款憑證等相關證據,以防日後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13、應該檢查二房東手裏的房產證復印件,並且二房東與業主之間的合同,要防止二房東本身就被騙了,或者二房東和原房東的合同是偽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