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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公租房申請條件2022

根據家庭情況和居住地情況的不同大致可以分為三種:

1.市區城鎮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難家庭

2.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3.新就業無房職工

根據情況的不同有著不同的申請所需條件

壹、市區城鎮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難家庭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家庭成員至少有壹人具有襄陽市市區城鎮戶籍;

2、申請人與***同申請人在市區無房產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於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3、申請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民政部門規定的市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或低收入標準;

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與***同申請人在市區無房產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於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2、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於上年度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單身壹人申請公***租賃住房的,收入標準上浮20%;

3、申請人在市區有固定職業,且連續在市區繳納社會保險壹年以上或累計繳納兩年以上;

三、新就業無房職工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為大中專院校畢業生,且畢業未滿五年;

2、本人在市區無房產;

3、家庭人均收入低於上年度市區社會平均工資;

4、在市區正常繳納社會保險。

法律依據:《襄陽市市區公***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申請公***租賃住房以家庭為申請單位(含1人單獨立戶)。每個家庭確定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同申請人。每個家庭只限申請承租1套公***租賃住房。

補充:1.本條前款所稱家庭是指由父母、未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或其他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且***同居住的人員組成。已享受原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承租公***租賃住房。

2、承租政府直管公房和單位自管公房的家庭經申請取得公***租賃住房的,原承租的公房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騰退。

3、公***租賃住房申請條件根據市區經濟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住房和收入狀況等因素適時進行調整,每年向社會公布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