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 - 出租門面的門壞了誰負責?

出租門面的門壞了誰負責?

當事人租用的店鋪門壞了的,可以要求承辦人按照租賃合同進行維修。

租賃房屋內的附屬設施,包括各種家用電器,應在房屋租賃合同中註明名稱、規格、購買時間、使用年限等詳細信息。同時,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家用電器等室內設施的維修責任。如遇失敗,應按合同執行。

租賃合同中雙方未明確約定室內設施維修責任的,因自然消耗或合理使用造成的租賃房屋室內設施包括家用電器的故障和損壞,壹般由業主承擔,但因承租人使用不當或故意行為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壹,租房期間,門鎖壞了屬於租房者自己維修。如果租之前壞了,需要房東維修。

二、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壹條出租房屋自然損壞或合同約定由出租人負責修復的。房屋未及時修繕,造成破壞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出租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修繕責任由雙方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第二十三條承租人應當愛護和合理使用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改裝、擴建或增設。確需變更的,必須征得出租人同意,並簽訂書面合同。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承租人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因租賃物本身原因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負責維修;因承租人自身原因造成租賃物損壞的,承租人應負責維修。

分析:

因租賃物本身原因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負責維修;因承租人自身原因造成租賃物損壞的,承租人應負責維修。房屋租賃是房屋的所有人或經營人將其所有或經營的房屋交給房屋的消費者使用,房屋的消費者通過定期支付壹定的租金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13條規定,承租人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租賃物。出租人不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減少租金或者相應延長租賃期限。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