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租賃住房申請註意事項
壹、供應對象
凡年滿18周歲,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本市有穩定工作或創業、居住的無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0平方米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單身人士。申請公***租賃住房的收入條件原則上以當年的工資收入為標準,家庭月收入實發工資6000元以內、單身人士月收入實發工資3000元以內。
二、報名地點
戶籍(居住證)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社區或村委會(以戶口所在地為第壹申請地)
三、申請條件
年滿18周歲,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本市有穩定工作或創業、居住的無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0平方米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單身人士,符合申請公***租賃住房收入條件,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申請公***租賃住房:
(壹)具有本地城鎮戶籍的;
(二)非本地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持有當地公安派出所核發的居住證,並在本地工作滿1年以上的;
(三)非本地戶籍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持有當地公安派出所核發的居住證,並在本地工作滿1年以上的;
(四)符合條件的其他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