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 - 房介裏有哪些貓膩

房介裏有哪些貓膩

壹、妳說的房介就是房屋中介;

二、為妳奉上相關黑幕,請妳參考:

當心房介有貓膩 揭穿黑房介“網騙”三招

1、信息費不高但叫妳白跑

為租壹居室前後四次奔波,不但沒有找到滿意的住房,還被“缺德”的房屋中介騙走了300元信息費。宮先生為此找到朝陽區工商局,發現像他這樣被虛假中介狠狠“耍弄”了壹遭的受害者絕不是少數。

據宮先生介紹,他8月底在某網站的租房信息上看到了這樣的信息:壹居室,個人出租,月租金700元,地點車公莊附近,聯系人萬小姐,電話8427××××。打電話過去,接電話的小姐坦率地告訴宮先生:“我們不是個人,而是中介公司,要收信息費300元。”因為覺得信息費相當便宜,宮先生很快就按照電話中提供的地址找到了這家位於和平西街的房屋中介公司。接待他的是壹位姓薛的小姐,正是這位小姐的表演讓宮先生信以為真:“李先生嗎?今天有客戶想租妳的房,我要他們到經貿大學東門等妳,妳去接壹下。”於是,宮先生在交上300元信息費後開始了壹天的奔波。其間反復多次和所謂的房東“李先生”聯系,無奈直到晚上7點仍然難以碰面。等宮先生終於明白這是壹場沒有結果的“戰鬥”,氣沖沖要求中介公司退還信息費時,當初的承諾壹下子化為烏有——300元的信息費算是打了水漂兒。

據小關工商所所長劉大鐘提醒:正規的房屋中介機構在為客戶提供房屋信息時,不但要派工作人員帶領消費者先去看房,還要和消費者訂立合同。壹旦成交,正規中介機構壹般要收取壹個月的房租作為中介費用。如果消費者貪圖小利,選擇只收三五百元信息費的非正規中介公司,就很有可能走進“虛假中介信息”的陷阱。

2、謊稱是房主 引妳去公司

工商人員通過調查發現,在幾家著名互聯網站上發布的虛假房屋租賃信息還有壹個明顯的特點:由於這些網站不接受房屋中介公司發布的信息,壹些非正規中介公司常常以個人身份登錄網站,留下虛假信息。而這些假房主留下的電話往往是空號,第二個聯系電話則是該中介公司的電話。壹般壹個中介公司會申請多部電話,所以消費者很難通過電話號碼分清信息的真假。

記者隨即登錄了幾家著名網站的房屋租賃網頁,發現壹些所謂“房主”留下的租賃信息非常有吸引力。如以朱自清為名的房主要出租清華園附近的壹處壹居室,租金只要500元,而且水電氣等齊全。但當記者撥打聯系電話時,話筒中果然傳來“該號碼是空號”的提示音。撥打在電子郵件壹欄留下的電話,接電話的小姐聽清記者來意後告知:“如要面談,請到××公司。”

劉大鐘提醒說,通過他們的幾次暗訪發現,即便是和中介公司聯系上了,消費者大多也難以通過所謂的經紀人見到真正的房源和房主。有時候往往是通了多個電話,就是搞不清房子和房主的正確位置,更甭提消費者親自去查看房源了。

3、簽咨詢協議但不簽合同

今年以來,多位到朝陽區工商局投訴的消費者都拿著和房屋中介公司簽訂的信息咨詢協議書,其中大多註有“無論任何理由,所付信息費不退”和“公司不設專人陪同,免去中間環節帶來的不便,開放客戶與房主溝通”的字樣。執法人員在仔細查看過協議後認為,這些協議完全從中介公司利益出發,對消費者權益沒有任何保障。

朝陽區工商局副局長趙斌告訴記者,為杜絕這樣的非正規合同,朝陽區工商局今年推出了房屋租賃的示範合同文本(可到市工商局網站查閱),規範中介公司和租房者的交易往來,保護消費者權益。目前已有少數正規公司嘗試應用這壹合同文本。趙斌同時坦言,由於眾多房屋中介公司認為無法達到合同中規定的對消費者承諾的要求,示範合同文本的應用範圍還極其有限。

趙斌提醒說,由於國家目前尚未制定專門的管理法規條例對房屋中介服務進行管理,消費者在進行房屋租賃交易時壹定要多長點心眼兒,保護自己的權益。壹定要驗看意向房的房產證和房主的身份證件,以確定房屋的真實性;去看房時,應要求中介公司派人陪同前往;在看房前,有些正規公司往往也會要求壹定的定金,大約是100元左右,但定金大多是在看房後收取;如消費者對房源不滿意,中介公司應該會將已收取的費用如數退還給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