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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人才引進政策2021補貼

法律解析:在福州工作的高層次人才可以申請酒店式人才公寓、公租房、公租房補貼、住宅商品房等人才住房保障。在福州工作滿兩年,可申請享受* * *自有住房產權份額人才654.38+0.8萬元、654.38+0.3萬元、654.38+0.0萬元。

多渠道籌集酒店式人才公寓,提供給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租住。租賃費由政府、用人單位和人才個人共同承擔。

法律依據:《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辦法》

壹是獎勵引進高層次人才。

(壹)從境外引進的人才,經認定為A類、B類、C類的,落地後分別獎勵200萬元、654.38+0萬元、50萬元;2021福州市人才補貼政策、福州市人才引進細則及補貼詳情

(2)國內引進人才經認定為A類、B類、C類的,落地後分別獎勵654.38+0萬元、50萬元、25萬元;

(3)認定合格的福建省引進高層次A、B、C人才和福州市三級創業創新人才,分別享受654.38+0.8萬元、654.38+0.3萬元、654.38+0.8萬元* * *產權住房產權份額或每月4000元、3000元、2000元租房補貼(。

二、給予引進的博士、碩士和本科畢業生獎勵。

(壹)對經認定納入我市“千人博士引進培養”人才計劃並與企事業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博士生,落地後給予30萬元獎勵,三年內等額發放。

(2)國內“雙壹流”建設高校、海外名校、國家級科研機構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來蓉工作,與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落地壹年後,給予每個碩士3萬元,每個本科654.38+0.5萬元的人才獎勵。

三、給予被認定企業各類高層次人才稅收優惠。

各類企業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年繳納個人所得稅不低於3萬元的,按其上壹年度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給予獎勵,獎勵期限為5年。

四、給予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的中介機構和個人獎勵。

人力資源中介機構、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推薦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推薦人才落地後被認定為A類、B類、C類人才的,分別獎勵20萬元、654.38+萬元、5萬元。

五、給予新設博士後研究中心的企業和離站留站的博士後獎勵。

給予博士後研究中心新設立企業壹次性補助654.38+0萬元。對出站後繼續留在榕樹的博士後人員給予30萬元的人才獎勵,分三年發放。

六、多渠道籌集酒店式人才公寓

多渠道籌集酒店式人才公寓1000套,提供給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租賃。租賃費由政府、用人單位、人才三方各承擔三分之壹。

七、允許各類園區企業自建人才公寓。

允許各類園區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建設規劃的前提下,以公租房形式申請利用自有土地建設人才公寓。工業園區內安排不低於30%的生活設施用地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支持企業在不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7%的辦公、生活配套用地中安排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對建設符合條件並納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目錄的人才公寓和人才周轉房,在用地、資金、稅收等方面享受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運營優惠政策。

八、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實行“三不限制”。

事業單位業余時間優先引進具有副高職稱或博士學位的高層次人才,以及具有碩士學位的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具有副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的人才,采取直接面試考核的方式進行,不受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績效工資的限制。